2025-09-25 09:41:43.0 作者:嘉海管理員 閱讀:23
近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穩就業政策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

關于進一步加大穩就業政策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穩就業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25〕25號)精神,著力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大穩就業政策支持力度通知如下:
一、擴大開展穩崗擴崗服務和貸款業務范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穩崗擴崗信貸產品,優化業務流程,進一步提升貸款便利程度。引導金融機構聚焦階段性資金困難相關企業,落實好無還本續貸等金融政策,在審慎合規前提下給予展期、接續,支持相關企業穩定發展。
二、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其中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由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提高至90%,大型企業返還比例由30%提高至50%,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對文件印發前本年度已享受穩崗返還的相關企業可以補發差額,其他事項繼續按照《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5〕115號)中有關規定執行。
三、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相關企業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申請通過后,向稅務部門進行申報。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緩繳期間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擴大重點行業社會保險補貼范圍。制造業和生活服務業的中小微企業與2025屆高校畢業生和2023、2024屆離校未就業畢業生、2025年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2025年按規定為其新繳納或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按照個人繳費額的25%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實行先繳后補、按月發放,由企業申請,申請期限至2025年12月底。市、縣(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審核無誤后,按月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符合條件的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補貼期限為1年。
五、全面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六、大力開展以工代賑。按照國家要求擴大以工代賑政策覆蓋范圍和項目實施規模,指導地方在縣域范圍內謀劃實施一批城鄉融合發展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農業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充分挖掘工程建設、服務保障、建后管護等各環節用工崗位,廣泛吸納相關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未就業退役軍人和脫貧人口、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對象等重點群體就業。
七、支持相關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相關企業可通過組織職工在崗培訓、脫產培訓、崗位練兵等多種方式穩定職工隊伍,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符合條件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
八、加大重點群體培訓力度。深入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針對相關失業人員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技能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各類培訓服務。積極發布職業技能培訓需求指導目錄,推行項目化培訓模式,推動培訓和就業協同聯動。結合培訓意愿、市場需求、技能基礎等,大力開展家政托育、新興技術、智能制造等不同行業領域的職業技能培訓,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并取得相應證書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上浮20%。
九、鼓勵技工院校招收相關失業人員。鼓勵各技工院校優先招收相關失業人員中有提升技能意愿的青年、農民工等各類群體,對招生年齡適當放寬,符合條件的優先安排在校企合作訂單(定向、企業冠名)班學習。鼓勵各技工院校積極開設先進制造業、生活服務業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
十、強化企業用工服務。加強統籌人員調配,對重點相關企業配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員服務,實施“一企一策”針對性就業服務,強化政策落實。
十一、大力開展崗位專項招聘活動。分類發布崗位信息,舉辦線上線下一體化招聘會,加密開展“小而美”“專而精”專場招聘活動。聚焦重點群體、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進園區、進企業、進社區,通過直播帶崗、聯合招聘、專場招聘等形式,結合流動招聘、夜市招聘、送崗下鄉等特色活動,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精準推送,打造多元化、立體化的招聘服務體系。
十二、建立重大項目崗位歸集發布機制。人力資源社會化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和旅游、農業農村等部門定期在5+2就業之家平臺發布重大項目崗位信息,強化市場供需對接。
十三、加大困難畢業生實名幫扶力度。開發高校行政管理類、教學和學生工作助理類等過渡性崗位兜底保障,確保有就業意愿的困難畢業生100%落實畢業去向。落實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幫扶,及時跟進提供“1131”服務舉措(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介、1次技能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
十四、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專業化就業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相關就業困難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對成功介紹與用人單位(不含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每介紹1人補助5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服務補助,服務補助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一次性求職補貼不能重復享受。申請期限至2025年12月底。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各級就業之家運營,為就業困難群體提供具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十五、兜牢困難人員就業底線。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按照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開展“一對一”幫扶,按規定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及時將登記失業人員納入重點群體幫扶,開展“就業580”行動,分類精準幫扶,提供就業創業服務,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十六、做好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按規定兌現價格臨時補貼等待遇。對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
十七、加強就業形勢監測。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群體就業動態監測,及時掌握勞動力市場供需變化。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和工業園區信息共享。
十八、強化資金使用監管。要統籌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支持落實穩就業政策。強化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監管,加強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監督和績效管理,堅持“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嚴防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資金安全,持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穩就業政治責任,跟蹤調度存量政策落實,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形勢變化及時推出增量儲備政策。要堅持就業優先,加強宏觀政策協調配合,加強就業影響評估,審慎出臺對就業有收縮性、抑制性的舉措。要加快政策落地,簡化辦事流程,推進限時辦結,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線上在人社網上辦事大廳或線下向人社部門申請享受有關政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可免申即享。要大力宣傳穩就業決策部署和支持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積極選樹穩崗擴崗的典型企業、典型人物、典型經驗,增強市場信心,引導廣大勞動者通過自身努力就業創業。